當您使用下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使用規範及相關政策與規則所訂之所有內容。本規範得隨時修訂並公告於蟠龍拍賣網站上,修訂後之內容自公告時起生效。


(一)通則
  1. 所有競標者及出品者均視作願意遵守本規則並對於自己執行本規則之行為負責。本規則所指稱之本公司為蟠龍拍賣,買方為得標者,賣方為出品者。
  2. 每一期刊登的所有拍賣品是採底價制,投標價不得低於底價,成交之拍賣品買.賣方按成交價另加10%予本公司以作為佣金。
  3. 每一期所有的拍賣品之標價均以新台幣為計價單位,如用外幣付款,以截標當日台灣銀行公告牌價折合新台幣結算,匯率若有變動時,將另行通知
  4. 本公司為賣方的代理人,對於賣方或買方的任何違約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5. 本公司擁有絕對權利處理所有的拍賣問題,婉拒有爭議的拍賣品,或拍賣進行中取消任何拍賣品,而毋需作任何解釋。
  6. 對於本拍賣規則所涉及有關之權利義務有爭執或有涉訟事宜時,各方均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一審管轄法院。
  7. 關於會員於本公司提供之個人資料(包括基本資料.個人帳戶等),本公司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法令妥善保護。
 (二)關於買家
  1. ​買方參加競標,即為自動確認並願意遵守本拍賣規則所列之各項條款。
  2. 蟠龍拍賣採用會員制度,會員的意義在於維護買賣雙方的權利及利益。
  3. 蟠龍拍賣會員推行帳戶管理制度。此帳戶中餘額可以全額無息返還給會員。
  4. 任何個人或機構,經蟠龍拍賣註冊後,將收到本網站發出的電子郵件確認信或是透過其他形式的通知,該個人或機構才成為正式會員。
  5. 蟠龍拍賣有權自行決定在任何時候取消違反法律或本拍賣規則的會員權利,並不需承擔與之相關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6. 任何會員自行保護自已的會員身份,除非蟠龍拍賣書面認可某競標人是表明身份的某會員的代理人,否則該競標行為應被認為會員本人的行為,本公司不承擔與之相關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7. 蟠龍拍賣有權根據對本拍賣規則條款的解釋平息拍賣過程中的任何爭議。當拍賣出現異常情況,本公司有權予以協調解決。
  8. 以書面方式參與競標的投標人,應於截標前填妥競標表格,以傳真、E-MAIL或郵寄方式寄到本公司,並以蟠龍拍賣收到並建檔的時間為投標日,逾期概不受理。建議買方以線上方式競標,以免郵寄延誤。
  9. 投標人競標成功之後,即成為拍賣品的買受人。除了拍品本身的成交價,買受人應支付本公司網站中所規定之佣金,同時買受人還須自行承擔交易本身支付、配送過程中發生的相關運費、稅費。如無特別提示,各項費用均以新台幣結算。
  10. 買方應於接獲得標通知單後20天內,辦妥付款手續,如果買方未足額支付應付總金額,本公司有權視具體情況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處分該拍賣品,將此件拍品重新拍賣或退還委託人。
  11. 所有拍賣品均依實物狀況出售,如實物與目錄之描述不符時,概依實物為準。拍賣品圖錄中的文字及圖片僅供競標人參考,不代表拍賣人對拍賣品色調、質地、真實性及有無缺陷等所作之擔保。
  12. 買方於收到本公司寄出之拍賣品,須於日內對拍賣品之真偽提出異議申請,後以書面(第三方鑑定單位意見書)提出退貨爭執,如買方未於上開期間內提出申請爭執,則視為對該拍賣品之真偽無異議,同時本公司有絕對權利拒絕買方退貨之要求。
  13. 如得標人未支付拍品全額價款,本公司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a.視為此項拍賣未成交,本公司將有權扣除該得標人的帳戶中該拍品的履約保證金,用以補償本公司及賣家的損失
b.撤銷該買家在本網站的所有其它拍品的競投紀錄,並提升其履約保證金比例或取消其會員資格。
   c.保留對該買家提起訴訟並要求其賠償本公司因其違約所造成損失的權力。
 
(三)關於賣家
  1. 下述物品不得進入本公司拍賣網站,如任何委託人隱瞞情況使下述物品進入本拍賣網站,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後果本網站概不負責:
    a.涉及欺騙性的、假冒的或偷盜的物品
    b.侵犯專利權、商標權、版權或其它智慧財產權的物品
    c.法律、行政法規明令禁止流通的物品    
  1. 本公司對下列事宜具有完全的決定權:
    a.某拍賣品是否適合於本網站拍賣
    b.拍賣品描述及任何拍賣品內容說明和評價
    c.是否應徵詢任何專家的意見
  1. 本公司認為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有權在拍賣未結束之前任何時間撤回任何拍賣品:
    a.對拍賣品的歸屬或真實性有懷疑
    b.對賣家所作的說明或本規則所述賣家保證的準確性有懷疑
    c.賣家已經違反或將要違反本規則的任何條款
  1. 個人委託本公司拍賣其物品時,必須持有個人有效證件,並與本公司簽訂委託拍賣合同。 
  2. 拍賣品售出後,本公司按實際成交價向賣方收取10%之佣金。另本公司按每項拍賣品向賣方收取製作費新台幣伍拾元整。拍賣款於扣除佣金、製作費、郵匯費後,本公司應於拍定後三十個工作天起與賣方結清。
  3. 賣方於出品委託蟠龍拍賣其物品時,即視為自動確認並願遵守本拍賣規則所列之各項條款,並完全授權予蟠龍於拍賣品所為之重新包裝、照相、掃描、影印、鑑定、估價等權利。
  4. 賣方對於所出拍賣品應擔保買方擁有絕對之所有權,並願負權利瑕疪擔保責任,如因此而導致買方或蟠龍之損失,概由賣方負擔,本公司一概不負責
  5. 出品者不得參與所出品之物件競標
  6. 蟠龍拍賣付款予賣方後一年內,如發現拍賣品確為膺品,賣方應將款項悉數退還予本公司,且本公司並得就拍賣品行使留置權。
  7. 如所託售之拍賣品未能如期拍出,賣方應於結款日起的三十天內領回,逾期蟠龍拍賣將不負擔保管之責任,其因此而所引起的直接、間接費用,蟠龍拍賣有權得直接向出品者索賠。
(四)競標與得標人
  1. 除特別規定的拍賣方式之外,競標人在競價中出價不得低於當前價,否則出價視為無效。出價最高的競買人為最終的得標人。
  2. 得標人指在已結束的交易中出價最高的競買者。
  3. 若競標者出價不符合加價級數規範,擇本公司有權將您的投標價修正為前一級
 
(五) 付款及收取拍賣品
  1. 得標人競標成功後,將得到本公司發出的得標通知單(得標通知單的形式不限於E-MAIL,還包括傳真、電話、信函等其他有效的通知方式),此時得標人應按照該通知書註明的應付總金額來支付。同時本公司發出的傳真、電話和信函也將視為有效的成交通知方式
  2. 得標人應當在收到通知書之後的二十天內親至本公司付款取貨,或銀行匯款得標品以物流配送。本公司收到買家提交的應付總款項後,隨即在五個工作日內安排郵寄,得標人簽收後即獲得對該拍品的所有權或支配權或使用權。
  3. 本公司工作人員應得標人要求代為包裝拍品郵寄的工作,僅應視為本公司對買受人提供的服務,本公司可酌情決定是否提供此項服務,若因此發生任何損失均由得標人自負。本公司對物流公司所造成拍品的一切錯誤、遺漏、損壞或滅失,本公司亦不承擔責任。受損人可直接向物流公司按行業規定申請賠償,申請賠償期間所需的拍品金額等資料證明,本公司可協助提供。
 
(六)買家審驗拍品
  1. 本公司不承擔下述退貨責任:
a.拍品實物與拍品描述一致或無明顯缺陷
b.因攝影或螢幕顯示原因而造成與拍品原物有差異
c.由於買家本人的原因,本網站已經對某拍品的限制進行了提示,但該買家仍參與競投並成功得標反悔時
 
  1. 買家在收到拍賣品後20日內,有下述情況之一時,本公司負責退貨退還買家已付的成交價和佣金,但期間發生的其他費用,如鑒定費、存放費、運輸費等,不在退還的費用範圍之內,需買家自行承擔。具體可退貨的範圍有:
a.拍品實物與拍品描述明顯不一致
b.買家出具相關書面鑒定意見以證明該拍品為贗品,須為本公司及買方共同認定之專家鑑定
 
()拍賣品加價級數規範(單位:新台幣)
金額 每級加價 金額 每級加價 金額 每級加價
1元~4,999 100 3萬元~49,999 2,000 50萬~1,499,999 5萬元
5仟元~9,999 200 5萬元~99,999 5,000 150萬元以上 10萬元
1萬元~19,999 500 10萬元~199,999 1萬元    
2萬元~29,999 1,000 20萬元~499,999 2萬元    
如投標價不符合加價級數規範,本公司有權將您的投標價修正為前一級

 
()使用參考目錄
陳目:中國郵票圖鑑(1878-1949) 陳兆漢編著。
SCOTT:世界郵票目錄。
韓目:中國片封簡目錄 韓霽飛編著。
楊目:中華人民共和國解放區圖鑑(1930-1950) 楊乃強編著

()目錄使用符號說明
* 新票貼膠紙
Lightly Hinged
CTO 蓋銷
Camcelled to order
PR 試印票
Proof
** 新票未貼膠紙
Mint
MC 原圖卡
Maxicard
PS 郵政用品
Postal Stationery
@ 舊票
Used
LH 輕貼
Lightely Hinged
FDC 首日封
First Day Cover
B 小本票
Booklet
MS 小全張
Minature Sheet
FFC 首航封
First Flight Cover
BK 書刊.文獻
Book
NG 無膠
No Gum
LS 郵簡
Letter Sheet
BN 紙鈔
Banknote
NH 未輕貼
Never Hinghtely
R 單據.印花
Sheet,Revenue
C
Cover
OG 原膠
Original Gum
S 樣張
Specimen
CO 錢幣
Coin
PC 明信片
Postcard
TK 車票
Ticket
COL 郵輯.選輯.一批
Collection
PPC 圖片明信片
Picture Postcard
TC 電話卡
Telephone Card

()郵票品像定義
代號 中文 英文 品項說明
XF 回流品 Extremely Fine 票品狀態與發行時無異,色澤鮮豔,齒孔完整,無任何人為痕跡和印製缺陷。有背膠郵票的背膠必須是原膠且未貼紙,連刷郵票齒孔間無摺痕,但版張中齒孔折不再此限,帶有金色的郵票金色需完整且不變黑。
VF 上品 Very Fine 票品狀態有發行時基本上無異,原色澤,齒孔完整, 無任何人為痕跡和印製缺陷。有背膠郵票的背膠必須是原膠,由於時間與氣候因素可自然呈現米黃色但無黃斑, 連刷郵票齒孔間無摺痕, 帶有金色的郵票金色需完整且不變黑。
VF-F 中上品 Very Fine-Fine 票品狀態與VF較接近, ,原色澤,齒孔完整, 無任何人為痕跡,紙張允許有極細小纖維紙點和極輕微軟折等細小瑕疵,可以有輕微印刷墨漬。有背膠郵票的背膠必須是原膠與乾膠或脫膠但不超過票幅四分之一,可以自然均勻輕黃,單枚黃點至多5個,1932年以前背面允許輕貼但不超過票幅三分之一,連刷郵票可有一齒孔折痕,含有金色郵票金色完整稍暗。
F-VF 普品 Fine-Very Fine 票品整體感覺中等,紙張允許有紙點,可允許有軟摺痕等。有背膠郵票的背膠可以是部分乾膠.脫膠或無膠,允許背膠有部分發黃,單枚票超過5個以上黃斑,背面可貼紙不超過60%,連刷郵票齒孔間允許有摺痕但沒有撕開,不影響郵票本身,含有金色郵票金色氧化。
F 次品 Fine 票品整體感覺較次,有些許的外傷及缺陷。郵票在F-VF郵票的基礎上允許色澤感覺相對陳舊,有缺齒.缺角.撕裂.退色.揭薄.破損.泛黃.水漬等,可有一定程度的折痕或細小尺寸規格差異。
 
(十一)錢幣品像定義

附註:本公司拍品詳細描述及品像說明僅供投標時參考,歡迎投標前預約親臨預覽拍品